在去年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介绍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有关情况时指出,在“母婴照护领域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开发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作为落实任务的具体举措,2020年4月,教育部发布了第三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单,“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位列其中,标志着托育托幼领域有了第一张X证书。
推动托育托幼领域1+X证书制度落地,有利于加快形成行业共识。一直以来,托育托幼产业发展形态不成熟,缺乏全国性龙头企业,没有行业公认的托育行业服务标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的规模和有质量的发展。托育托幼骨干企业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赋予培训评价组织新角色以后,能更大程度调动本行业领域内骨干企业资源和院校资源,通过联合研制“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由弱关系形成强关系,促进行业共识加快形成,为推动健全完善行业服务标准规范提供了工作准备。
推动托育托幼领域1+X证书制度落地,有利于打通政策传导机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托育托幼等社会服务紧缺领域发展,特别是去年以来,在教育、人才、产业方面发布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在托育托幼领域落地1+X证书制度,可以靶向式解决“托育从业人员能力水平无法准确评价”的堵点问题,改善技能服务对市场价格信号不灵敏情况,为畅通从业人员职称、职务晋升路径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因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既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也是对学习成果的认定,能促进资历的跨领域、跨行业、跨地区的相互认可,与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接。考虑到当前社会对托育托幼领域的认知还较有限,“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能为学前教育、儿童保健、护理等专业学生进入该领域创造条件。
推动托育托幼领域1+X证书制度落地,有利于推动稳就业、促创业。1+X证书制度是推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拓展就业创业能力的有力抓手。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体现的是岗位能力要求,更加与时俱进,更加接近市场需求,实施也更为灵活,巩固了院校“1”(学历证书)的地位,增加了人才链和岗位链的契合度。培训评价组织通过设立“认可证书企业”清单,动员有条件、有需求的企业多拿出一些资源,在工资、福利、待遇上给予优先考虑,可以服务稳就业、促就业,帮助“95后”新生力量更好地发展。
今年2月28日,教育部召开第三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工作会议,要求培训评价组织以公益性为原则,全面提高站位,把准定位。托育领域培训评价组织要认真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抗疫期间“复产复工复学”特殊形势,蹄疾步稳推进有关工作,确保年底交出合格答卷。
一是确保标准质量。培训评价组织在广泛联合托育骨干企业、行业组织以及优质职业学校研制“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基础上,要持续不断调研托育领域新模式、新要求、新业态,积极借鉴国(境)外相关领域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及时吸收新的岗位能力要求和新规范理念,以一年的时间为周期,动态修订标准,提升已开发的“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确保标准的含金量。
二是做好引领示范。要广泛发动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示范企业进入“认可证书企业”清单。积极向全国性协会申报成立幼儿照护研发专委会,将面向全国职业学校和托育服务机构招募委员,开发完善托育托幼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职业学校共同申报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专项课题,推动“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书证融通”,助力“三教改革”。定期发布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研究的横向课题,充分考虑托育领域地区间差异,探索有地方特色“幼儿照护”书证融通之路。积极向有关部门申报幼儿照护职业技能大赛及母婴产业创新创业大赛,以赛促学,以大赛推动高质量就业。
三是抓好工作统筹。充分挖掘各省反馈数据,做好考情分析,召开高水平证书说明会。按区域就近原则做好师资班和考评员的培训。组织完成配套教材征订工作。组织全国托育托幼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座谈会、各省试点院校代表座谈会。进一步做好考核站点和考评站布点及工作衔接。上线幼儿照护综合服务平台,为学生在线培训、企业在线招聘提供技术支撑。在7月、10月、11月各组织一轮“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潘建明 李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