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浙江省政府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浙江如何进一步深化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作了相关介绍。
具体措施有6项,一是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二是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两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三是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从2022年1月选考起实施;四是录取分段由三段改为两段,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五是语文、数学和外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从2023年起实施;六是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考试合格作为报考条件,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全省统一组织,从2022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为强化保障,浙江将在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适度增加普通高中的附加编制数量,用于配置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在绩效工资及年度考核奖分配时充分体现绩效和激励因素,向工作量增加较多的教师倾斜。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加快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建设。(蒋亦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