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职教一体化”方案8大亮点公布
时间:2020-08-07 来源:文汇网

8月6日上午,记者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职业教育一体化平台建设方案》有八大亮点:

近期

①统一示范区内职业院校招生录取。示范区内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入学。示范区内 7 所中职学校统一开展跨区域招生宣传、统一录取手续。

示范区内高职院校根据政策对示范区内高中阶段教育开放招生,两省一市指定相关高职院校与示范区中职学校开展中高职衔接办学。

②统一示范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标准。示范区内统一执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课程标准,共同选用合适的国规教材,共同开展公共基础课教学研究;统一制定并执行专业技能、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标准,联合开发区域特色教材。

示范区内学分互认,中职学生可跨校选课,在不同学校的学习成果可互通互认。

③统一示范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平台。建立管理平台,实现示范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统一管理。采用 " 籍随人走,学分互认,毕业互通 " 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学生的学籍随学生进入就读的学校。

中期

④建立示范区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统一平台。根据示范区两区一县各中职学校结合历年招生情况及产业趋势、行业特点和企业重点,确定各校着力打造的优势特色专业、保留专业和弱化调整的专业清单。

⑤建立示范区内职业教育教师信息服务统一平台。积极开展示范区职业教育联合教研,发挥区域内高水平专业师资的辐射作用,精选一批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实训经验、在所在学科处于领先地位的专家型教师,实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工程。联合示范区合作企业,在企业中设立合适的工作岗位,提升教师技术水平。

⑥建立示范区内职业院校学生升学就业统一平台。探索跨省职业教育 " 中高贯通 "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示范区内中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让企业找到最合适的职业技能人才,让人才找到最适合的就业岗位。

远期

⑦建立示范区内产教融合统一平台。突出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深度融合,打破两区一县资源壁垒,打造示范区内产业规划与教育规划全面对接、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全面对接、学校发展与企业成长全面对接、人才培育与区域发展全面对接的资源共享模式,实现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实验实训、科研攻关、项目孵化、培训服务等一体化发展。

⑧加强示范区内职业教育高端资源建设。争取发挥高端资源的牵引作用,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在示范区引进高端职业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打造长三角职业教育高地,结合示范区产业特点,引进或新建 1 — 2 所高等职业院校。

《方案》立足示范区、服务长三角,按照 " 信息共通、资源共建、人才共育、成果共享 " 的原则,构建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制定职业教育系列政策和标准,推动示范区内职业学校招生入学、学籍管理、教学实施、就业升学等方面实现一体化运行。通过建立跨行政区域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联动机制,合力打造高质量的区域职业教育协作典范,努力实现教育资源、产业资源和企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优势相融,为示范区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付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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