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高水平推进我省教育治理体系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浙江实际,我厅研究起草了《高水平推进浙江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
1.电子邮件:dto@zjedu.gov.cn;
2.电话(传真):0571-88008765;
3.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省教育厅法规处(邮编:310014)。
附件:高水平推进浙江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教育厅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