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太阳集团城娱8722关于组织参加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在线培训示范班的通知
时间:2020-11-03 来源:省教育厅网站

浙教办函〔2020〕26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创建高水平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示范引领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决定举办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在线培训示范班。为做好我省报名参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太阳集团城娱8722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以及职业教育改革的精神,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对在线教育的新要求,围绕创建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这一中心任务,通过举办在线培训示范班,解读国家政策,共享校企资源,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校建设高水平结构化团队,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深化职业院校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为职业院校扩招、1+X证书试点等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培训内容与形式

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在线培训示范班分为3期。采取同步直播课堂和异步精品课堂相结合的方式。整合现有培训课程资源,理论及政策解读性课程通过异步精品课堂组织开展培训;实践性课程采取同步直播课堂方式并进行互动教学。后期对培训资源进行制作和公开,免费供职业院校教师线上学习,做到全员、全覆盖培训。

第1期: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培训专题(10学时),主要解读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的标准和要求,指导各地各校做好省级、校级团队整体规划和建设布局,推进“三教”改革、模块化教学创新,确保质量型扩招,建设骨干专业(群)教师队伍等新任务。

第2期:1+X证书制度试点师资培训专题(20学时),主要解读1+X证书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及岗位实践应用;职业院校将证书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案例交流,分享教学改革经验;介绍1+X证书考试标准制定、考点及考官遴选资质条件和考试组织实施;X证书专业技能分解,企业岗位实践技能展示与实操教学等。

第3期:团队信息素养培训专题(10学时),主要解读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框架,团队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提高教师在线教学平台使用技能,在线培训课程资源制作技术,推广跨区域同步课堂建设案例,探索标准化、制度化、体系化的在线教师培训管理机制等。

三、培训对象与时间

第1期:面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职教师资管理人员,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校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我省培训名额420人,分配如下: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1人,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每校1人。培训学习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27日。

第2期: 面向5G移动网络运维、网络安全运维、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计算机视觉应用开发、工业机器人应用编程等5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或拟试点院校相关骨干教师。我省培训名额420人,结合我省试点院校数量分配如下: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证书试点院校及拟试点院校每校2名,其他4项证书试点院校每校不少于5名、拟试点院校每校3名。培训学习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

第3期:面向职业院校校长、首席信息官(学校信息化建设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学习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我省培训名额400人,分配如下:中等职业学校每校1名,高等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每校2名。

考核要求:培训完成后,参训学员要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1篇学习心得或教学研究文章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要求主题鲜明、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字数不少于1000字。

四、培训平台

依托教育部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培训平台组织实施(培训秘书处设在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平台入口为http://www.hlearning. com.cn。通过电脑登录培训平台报名注册,并在网页底部点击相关标识或二维码,下载安装“学生端”学习软件或APP,按照培训课表时间进入同步课堂学习。手机的移动端学习APP也可从应用商店下载“智能化同步课堂”,按照课表进入同步课堂学习(详细操作指导见网站操作指南)。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各校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足额选派符合条件的学员报名参训。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将对各地参训完成情况作反馈。

(二)本次培训采用网络报名系统,学员自主注册报名,培训管理员审核通过后进入学习。第1期学员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11月9日;第2期学员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第3期学员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具体操作详见注册页面(http://www. hlearning.com.cn/)。

(三)参训人员完成培训后,将由教育部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发放培训结业电子证书,并计入继续教育学分。

(四)本次培训经费由教育部统一负担,不向学员收费。

六、联系方式

(一)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及电话:王晟,0571-88008925。

(二)培训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及电话: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及电话:程庆梅,010-85305090;齐景雯,010-85305568。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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