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厅函〔2021〕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太阳集团城娱8722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精神,为切实解决全省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消除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进一步帮助老年人融入智慧社会、享受智慧生活,对照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结合教育部门工作职责,经研究,决定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到2022年底,依托各地社区学院、镇街成人(社区)学校、职业院校、高校、各类老年大学(学堂)等力量,上下联动,多方协同,面向老年人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行动,力争服务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服务队伍更加优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平台更加完善;对全省有意愿、有能力的老年人实现智能技术培训“应培尽培”,全省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水平显著提升。
二、行动内容
(一)就近就地组织专项培训。各地梳理出老年人迫切需要学习掌握的智能技术应用难点问题,制定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行动工作方案。依托各地社区学院、镇街成人(社区)学校、职业院校、高校、各类老年大学(学堂)等力量,充分利用文化家园和农村文化礼堂等场所,按照5个学时的教学计划,组织有能力、有意愿的老年人就近就地开展培训,普及智能手机和网络基本常识,切实提高老年人对智能技术的应用能力。
(二)开展志愿服务送教上门。指导各地组建服务队伍,全省组织招募熟悉智能技术应用的教师、学生和其他社会志愿者,根据老年人需求情况,主动入户、入社区、入养老机构等开展服务送教。倡导大学生面向身边老年人积极开展智能技术日常应用帮教活动。引导老年人通过同伴互学、参加兴趣小组、学习型社团等形式,了解新事物、体验新科技、积极融入智慧社会。
(三)汇聚资源研发专门课程。针对老年人学习特点,鼓励各地建成一批老年智慧生活全媒体课程,围绕老年人面临的高频事项和应用场景,开发建设老年人实用微课,积极开展线上教学活动。鼓励各地同步开发方言类版本。完善“第三年龄学堂”功能,建好全省老年教育学习服务公共平台,提供更多老年人智慧学习网上教学资源。全省每年征集建设100个适合老年人学习的智能技术应用视频、10本以上纸媒教材(讲义、读本),做好10个优秀案例的征集和推广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与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老干部局等部门协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工作方案请于2021年2月1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争取专项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多方社会资源筹措经费,探索通过政府购买、委托管理等形式,落实对区域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的培训和服务。
(三)加强宣传倡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新媒体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元方式,大力宣传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行动的具体措施和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推动老年人融入智慧生活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考核激励。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21年和2022年市县职业教育发展考核内容,各地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