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大中小教材管理,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省教育厅拟制了《浙江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浙江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
1.电子邮箱:linxf@zjedu.gov.cn;
2.传真:0571-88008783;
3.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省教育厅教材管理处(邮编:310014)。
附件:1.浙江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