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扩大高校用人自主权,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太阳集团城娱8722关于加强和改进全日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浙教师〔2013〕110号),经研究,委托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高校(名单见附件)认定在本校任教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被委托高校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浙江省教育厅太阳集团城娱8722关于加强和改进全日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规定,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科学研制认定方案,规范程序,严把质量,确保认定工作顺利实施,为学校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附件:被委托高校名单.doc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