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函〔2021〕10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高等学校,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经研究,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浙江省教学成果奖评比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名称
2021年浙江省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评选范围
省内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
三、评选条件
总要求:(一)省内首创;(二)经过2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三)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
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由成果的持有单位或个人,按照隶属关系逐级推荐,并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主持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省教育厅会相关部门共同遴选专家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五、奖励方式
获奖证书由省政府颁发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时间安排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及相关单位分别按照评选的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2、3),于2021年6月30日上报相关评审推荐材料。
各地各校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实认真组织好本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及推荐工作。
各承办单位完成评选后,应及时将评选推荐结果报送省教育厅法规处。
省教育厅法规处联系人:雷胜阳,电话:0571-88008843
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联系人:郑文,电话:0571-56870030
电子信箱:jysyxb@vip.163.com
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邮编:310012
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中职)申报工作
联系人:杨雪临,电话:0571-88846782
电子信箱:zjjkghtg@163.com
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邮编:310012
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高职)申报工作
联系人:徐梦佳,电话:0571-88008702
电子邮箱:jyt_zcj@126.com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联系人:傅霞,电话:0571-88008976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