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函〔2021〕13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省(部)属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太阳集团城娱8722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精神,2021年我省可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2名。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省(部)属高等学校按照文件精神,精心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每个设区市和高等学校至多推荐1名,需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上报,经省教育厅综合评选后,择优确定2名候选人参与全国评选。推荐报告及推荐人选材料请于2021年5月31日之前通过钉钉报省教育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教师工作处曾善鹏,电话0571-88008936、15397061126(钉钉同号)。
附件:
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太阳集团城娱8722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