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函〔2021〕16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太阳集团城娱8722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新教师入职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职成〔2015〕1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研究,定于8月开始开展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新教师入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2021年新录用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二、培训时间
入职培训时间为1年,其中:师范教育培训半年(2021年8月至12月),企业跟班实践半年(2022年1月至7月)。
参训学员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汇总所属县(市、区)报名情况,连同市本级中职学校应参训新教师,一并于2021年8月6日前将《中职学校新教师信息表》《学员报名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浙江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教师培训收费标准,按项目收费,集中研修费用为每人10000元。学员报到时缴纳给承担培训的机构,再回所在学校报销。省级财政将在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按各地实际参训人数给予补助。
五、其他事项
开展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新教师入职培训,是我省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中职师资队伍建设的新探索、新尝试。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在参训时间、经费、实习实践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确保所有新录用的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教师参加培训。培训机构要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安排好培训的各个环节,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培训效果考核,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
浙江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于名正,电话:15621782627、0571—88320489、85290493,电子邮箱:shengpei@zjut.edu.cn,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
附件:1.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新教师入职培训方案.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