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按照教育部《太阳集团城娱8722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2021年绩效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国家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年绩效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所有在2020年底前通过国家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管理平台填报承接提质培优行动计划任务或项目的职业院校。
二、采集要求。请各采集对象学校于2021年12月15日前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管理平台(网址:tizhipeiyou.36ve.com)填写任务或项目绩效数据。数据填报要实事求是,准确客观反映工作成效和进展。
联系人:职成教处 詹丹辉,电话:0571-88008886。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