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水市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十个专业的学生毕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一步规范了中职学校的办学行为,明确了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细则、专业课程设置及专业统测科目等。
本次发布的十个毕业标准,是在2018年发布的《丽水市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等四个专业学生毕业标准(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又新增加六个专业而形成的指导性、规范性标准文件,《标准》围绕“操行评定、课程修习、身体素质、实习实训”四个方面进行设定评价,除了身体特殊原因并须附上证明之外,有任何一项评价不合格的学生均不予以毕业,《标准》旨在进一步推进全市中职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力培养高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性技术技能人才,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和亮点:
一、紧密对接地方主导产业。“十四五”期间,丽水将重点建设半导体全链条、精密制造、健康医药、时尚产业、数字经济“五大产业集群”。本次发布的十个毕业标准试点专业分别是电子电工、机械、会计、旅游、计算机、电子商务、学前教育、工艺美术、烹饪、汽修,这十个专业紧密对接五大主导产业的发展领域,努力为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加精准的高素质人才。
二、全面规范专业课程设置。围绕专业发展实际,对接行业产业现实需求,明确规定了必修课、选修课的课程设置和时间安排,明确了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课的开设科目和教材选用,避免课堂教学与生产生活实际脱节,避免课程设置的无序和教材选用的凌乱,全面突出学生专业技术技能的培养和实际应用能力提升。在要求选用规定的“国规”“省编”教材的同时,也鼓励教师开发特色的校本教材,以满足选择性课改的教学需求。
三、统筹实施专业技能统测。为促进学生掌握本专业应具备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素质和技能,进一步强化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学习力的提升,《标准》要求学生必须修满教学计划的各项课程,特别明确规定了每个专业大类课程中的重点课程(模块)实施全市性的统一测试,专业统测不合格或者未取得规定的替代学分,将不予毕业。
此项标准的发布,与职教改革“国20条”和“两办”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高度契合,进一步完善了地方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的保障体系。(丽水市教育局职成高教处 刘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