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八部门对2016年实施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为实习管理划定了“红线”。其中包括:不得安排与专业无关的简单重复劳动、高强度劳动;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学生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等。
众所周知,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毕业之前都将参加一次“实习”,这不仅是学生就业前的一次“实战演练”,也是学校和企业的一次“双赢合作”,既让学生学到了技术和本领,又帮助企业解决了“用工荒”。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学校和企业的“合作”竟然“变了味”“跑了调”,有的学生被强制实习,有的被加班,甚至有把学生当成了廉价劳动力,使学生沦为了校企合作的“牟利工具”。此次,教育部等八部门为实习管理划定了“红线”,这无疑是保护职校生实习权益的一剂“猛药”。
但笔者以为,保护职校生实习权益要划红线更要重落实。
一方面,监管要到位。教育行政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对职业学校学生的实习报批、实习企业的安排、工作时长、薪酬标准等进行规范化跟踪管理,切忌存在“管理空当”,任凭无良企业与无良学校“沆瀣一气”,把学生当成双方的“牟利工具”。
另一方面,处罚要从严。一旦发现类似强制实习、恶意延长工作时长、克扣薪酬等违规行为,该约谈的要约谈,该取缔实习基地资格的要取缔实习基地资格,并采取“高额罚单”“黑名单”等处罚机制,对违规的职业院校和企业实施严惩重处,铲除违规强制实习现象生存的土壤,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校企实习管理办法。
同时,要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相关职能部门不妨鼓励职校实习生对类似违规强制实习、被加班、赚取实习生“人头费”等肆意盘剥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让违规校企利用实习生“牟利”的美梦成为“泡影”。
当然,实习生也应学会维权。一旦发现被强制实习、被加班、被廉价劳动,就应积极大胆地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学会依法维权,从而切实保护自身的实习权益不受侵害。
笔者相信,只要一手“划红线”,一手“重落实”,双管齐下,就一定能保护好职校生的实习权益,从而让职校生的实习权益不再被盘剥。(叶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