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对2016年印发实施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修订,以1个“严禁”、27个“不得”,给实习管理划定了“红线”。
新规在概念上将“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统一为“岗位实习”,明确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完善了责任监管链条,进一步优化了跨省实习、实习保险等机制安排。
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现有各类职业学校1.13万所,在校生3088万人,每年毕业生近千万。在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一线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职业学校。
与此同时,职业教育的质量仍不能充分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数据显示,我国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口总量仅为26%,高技能人才仅占技能人才总量的28%。到2025年,我国制造业重点领域人才需求缺口近3000万人,而家政、养老等领域需求缺口更是高达4000万人。
不可否认的是,社会上对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固有观念仍未有效转变,家长和学生“用脚投票”,一些职业学校面临“招生难”,出现“花钱招生”等违规行为。
打铁还需自身硬。职业学校要努力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让毕业生找到好工作,获得体面的收入。而岗位实习,正是职校学生进入社会、正式工作前的关键环节。可以说,此次八部门对实习管理进行修订,对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坦率地讲,近几年,职业学校实习乱象时有发生。一些学校当起了劳务中介,把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兜售”给企业,赚取“人头费”,给学生安排的实习内容与所学专业不对口,甚至以“不实习没有学分、不发毕业证”强制实习;一些企业利欲熏心,让学生加班、上夜班,克扣学生应得报酬,甚至还“反向”收费。
此次新规一大亮点在于重申育人导向。实习本质上依然是学生接受教育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作为教育的一大类型,职业教育应当以学生为中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实现高质量就业为落脚点。校企双方不应当想着如何从学生身上赚钱,而应当在如何更好地协同育人、保障学生权益、培养高质量技能人才上做文章。
确保新规顺利实施,需要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例如,针对实习“校热企冷”的现象,工信部门要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以及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参与;财政部门要统筹考虑学生实习的安全保障支出,合理确定生均拨款标准;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技工学校的管理,积极探索职业学校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等。
此次八部门还发布了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的示范文本,学生和家长也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记牢“无协议不实习”,遇到违规实习的情况,要及时通过实习监督咨询电话、互联网等途径反映。(新华每日电讯记者陈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