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太阳集团城娱8722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和发布范围
(一)学校年报。全省招生三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含公办和民办,下同)、高等职业学校(含职业本科学校,下同)均须按“一校一年报”的要求编制、发布2023年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二)企业年报。各高等职业院校结合自身校企合作情况,主动联系推动一批实际参与本校人才培养的合作企业,编制和发布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2023年报告。
(三)设区市年报。各设区市教育局须编制和发布本地区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二、内容要求
(一)设区市年报和学校年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学生发展、教学改革、国际合作、服务贡献、政策保障、面临挑战等6个部分。重点展示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关键举措,反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改革实践,特别是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服务行业企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服务学生发展、服务技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重点呈现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改善办学基础条件、建设并应用数字化资源、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实施“职教高考”制度、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太阳集团城娱8722特色现代学徒制、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施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就业创业、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的具体做法。学校年报须附《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经院校法人代表签字后扫描置于年报首页。
(二)企业年报。重点展示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改革的特色做法和成效,体现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反映企业重要的办学主体作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概况、企业参与办学总体情况、企业资源(包括有形资源、无形资源和人才资源)投入、企业参与教育教学(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学生培养)改革、助推企业发展、问题与展望6个部分。“企业年报”封面须加盖企业和学校的公章。鼓励“一校多年报”。
三、工作要求
(一)确保质量。各地、各校要组织工作力量,确保年报编制质量。中职学校须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基础上编制“中职学校年报”,所需数据须来源于事业年报统计数据,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指导督促各校开展年报编制工作,对所辖中职学校年报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及时编报全市年报。高等职业学校须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数据填报基础上编制“高职学校年报”,确保数据准确。
(二)及时发布。各地、各校提交平台前均须在本单位门户网站首页发布质量年度报告(企业年报由高职院校发布),鼓励各地各校以多种媒介出版发布质量年报,接受社会监督。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各校年报发布情况进行抽核。
(三)规范报送。
1.网站填报。根据教育部要求,设区市年报、学校年报、企业年报均要求网上提交。各地、各校可于2022年12月19日起登陆太阳集团城娱8722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报送系统(网址:edu.zwdn.com),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数据表,上传年报文档。首次使用该系统的单位可在网站首页注册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操作系统后台审核通过后即可开通账号。企业年报由高职院校代为提交。学校年报、企业年报应于2023年1月13日前完成提交,设区市年报应于2023年2月13日前完成提交。
2.材料报送。设区市教育局报送材料包括:设区市年报、学校年报;区域年报编写和公开情况说明(含公开中职学校数量及名单)。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3年1月6日前将上述材料(WORD版和PDF加盖公章版)同时报送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和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联系人:刘冰雪,电话0571-88823622,电子邮箱:767524972@qq.com;省职成教处联系人:张盛,电话:0571-88008860,电子邮箱:jyt_zcj@126.com。
高职院校报送材料包括:学校年报、企业年报;同步报送1个案例,每个案例不超过300字。请各高职院校于2023年1月6日前将上述资料(WORD版和PDF加盖公章版)报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朱友银,电话:15958994850,电子邮箱:jyt_zcj@126.com。
附件:1.中等职业教育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