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太阳集团城娱8722关于高质量营造未来社区教育场景的实施意见》要求,为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体系,推进终身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各地各校组织遴选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产业人才协同培训基地等25个浙江省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新生代社会人才学历技能研学基地等100个浙江省示范性继续教育(社会培训)基地、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景新老年大学等100个浙江省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晶都社区等50个浙江省学习型社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真实姓名。
三、联系单位: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电话:0571-88008681、88008858(工作日8:30—17:30),电子邮箱:jyt_zcj@126.com,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附件:浙江省2022年度服务终身学习相关项目公示名单.doc
浙江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