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太阳集团城娱8722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25号)、《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为平稳有序组织好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各专业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业所在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制定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实施方案;制定评分标准和测试规程;负责成立测试专家组并指导其工作;负责决策处理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根据测试工作的需要组建若干个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设组长1名,成员6名,考评组抽签产生和测试实施过程有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全程录像。考评成员由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名,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产生,凡与当次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担任考评组成员。考评组的主要职责:负责测试题型的确定、测试题目的拟订;负责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工作。
二、测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的主要内容:
1.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
2.语言表达能力。
3.人文与心理素质。
4.与所学专业相适应的学生学科性向、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
5.其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要求。
根据相关项目的测试内容,由各专业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负责准备试题库。
三、测试形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测试考场设置候考区和测试区,测试开始前,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在候考区集中,候考考生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分组和测试顺序。测试开始后,专家考评组对测试区考生逐一面试。未轮到测评的考生在候考区等候,测试完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区。
四、评分标准与方式
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满分300分,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主要测试内容 |
分值 |
1 |
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 |
60分 |
2 |
语言表达能力 |
40分 |
3 |
人文与心理素质 |
60分 |
4 |
与所学专业相适应的学生学科性向、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 |
100分 |
5 |
其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要求 |
40分 |
对考生的评分,考评组成员按照综合素质测试规则对考生的答题情况独立评分。有效考评分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其中考评最高分、最低分不计入有效考评分(如最高和最低有相同的评分结果,则只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评分结果不解释。考评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评分专家承诺书》的规定。
五、测试监督
综合素质测试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实施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考评过程,监督人员不得干扰考评组正常的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