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 澜)温州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人力社保局近日联合印发《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力推动温州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通过提高中职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建立有温州辨识度的制度,全力打造温州职业教育创新高地。
根据《实施意见》,该市将持续探索温州特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贯通校企人员双向流动,实现产教深度融合,培育出一支高素质的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到2030年,该市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在专业课教师中的占比要超过9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的教师将占30%以上。
为快速地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温州计划建设各种类型的培训基地、实践基地、工作室和创新平台。在未来不到十年时间里,温州要打造市级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市级企业实践基地各30个,成立市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市级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各50个。同时,该市还要建成20个市级、2个省级、1个国家级中高职融合联动的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根据《实施意见》,该市教师编制将向“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倾斜,并推进专业教师准入机制改革。在把好教师入行这道关的同时,该市还将形成分类分级的专业教师培养培育体系。建立适应职业技能培训要求的教师分级培训模式,各中职学校制订5年一周期的专业教师全员轮训实施方案,一个周期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建立新教师“师范教育+企业实践”入职培训制度,逐步实施新教师为期1年的教育见习与为期3年的企业实践制度,新入职的专业课教师均须接受至少连续6个月的企业实践和6个月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
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不仅要教学经验丰富,而且要具备丰富的企业实践经验。《实施意见》要求,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探索校企流动人员工作成果互认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成果互认标准;经过认定后,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工作可按一定比例转化为学校工作量或培训学分;经学校同意,兼职从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和社会化服务等工作的教师,可按约定取得兼职报酬,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同时,温州还将健全“双师型”导向的评价激励制度,在引入社会评价机制的同时,保障专业教师待遇,以及完善高技能教师激励制度。《实施意见》提出,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在国有净资产不减少的前提下,经批准后绩效工资总量最高可上浮50%;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