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为深入推进我省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浙江省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和厅党组审议,确定首批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25个。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各立项建设单位牵头院校是团队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要制定具体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创设必要条件,稳步开展建设。各成员学校要积极配合团队建设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与牵头院校开展更加紧密有效的协作,不断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首批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名单.docx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