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下午,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枫桥中队民警应利辉受枫桥镇社区教育学校邀请,来到枫桥镇初级中学报告厅为七年级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讲座。
应利辉从道路交通事故严峻的形势说起,指出“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是非常必要的,请求学生“把今天学到的东西回家后讲给你们的爸爸妈妈听,大家说好不好啊?”得到异口同声果断的回答“好!”
应利辉结合发生在周边道路上的案例,图文并茂地讲述“步行安全篇”“乘车安全篇”“骑车安全篇”三方面。步行安全强调做到“五要、五不要”。五要:行人要走人行横道;走路时要集中精力;过马路要遵守交通信号灯;要走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要认识交通标志。五不要:不要在道路上踢足球、玩滑板;不要嬉戏打闹;不要翻越护栏;不要随意横过马路;不要扒车、追车、抛物击车等。讲完就与学生互动,辨识交通信号灯与交通标志,学生在趣味盎然中识别了“红、绿、黄”不同类型信号灯的用途与“红、绿、黄、蓝、棕”标志的功能。
乘车安全则围绕乘坐校车、搭乘公交车、搭乘小汽车、电动自行车时要记住“五要、五不要”。“五要”:上车要系好安全带;要从汽车右侧下车;要在车辆停稳后下车;乘坐公交车要坐稳扶好;儿童乘车要坐安全座椅。“五不要”:儿童不要坐在副驾驶座位;乘车时不要将头或手伸到车外;不要乘坐超员车辆、农用车辆以及酒驾司机的车。
骑车安全中则指出“未满12岁的儿童独自骑车;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骑车,逆行骑车”等7条要求。逐条结合发生在身边的交通事故加以警醒。“提醒身边的人骑摩托车要佩戴头盔;时刻记住不上超员车;提醒身边的人,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翻隔离栏,过马路走人行道。”……
讲座最后,应利辉给全体学生敬了一个标准礼,同时说道:“让我们一起努力,让道路变得更加的通畅,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学生纷纷站起来致以热烈的掌声。(孙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