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太阳集团城娱8722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太阳集团城娱8722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全省大力实施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教育独特作用,努力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均衡发展,教育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义务教育
全省义务教育中小学4938所,较上年减少48所。校舍总面积8846.33万平方米,增长6.5%;仪器设备值270.44亿元,增长5.7%;图书2.47亿册,增长4.7%。专任教师37.66万人,增长2.1%。义务教育入学率为99.99%,巩固率为100%。
——小学。校数3144所,比上年减少60所;招生78.38万人,比上年增加12.21万人,增加18.5%;在校生411.37万人,比上年增加18.24万人,增长4.6%。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分别为99.99%、100%。校舍总面积4542.34万平方米,增长7.1%;仪器设备值156.4亿元,增长6.6%;图书14305.05万册,增长5.1%。专任教师23.84万人,比上年增加0.62万人,小学生师比为17.3:1。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99%,小学高学历(专科及以上)教师比例达到99.99%,比上年提高0.13个百分点。
——初中。校数1794所,比上年增加12所;招生60.13万人,比上年增加2.56万人,增长1.6%;在校生173.47万人,比上年增加4.18万人,增长2.5%。初中入学率为99.99%,巩固率为100%。校舍总面积4303.99万平方米,增长5.8%;仪器设备值114.04亿元,增长4.4%;图书10368.24万册,增长3.5%。初中专任教师13.81万人,比上年增加0.14万人,生师比12.6:1。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99%,初中高学历(本科及以上)教师比例达到98.64%,比上年提高0.48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中小学随迁子女在校生165.24万人,减少0.19%,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人数为148.58万人,占89.9%。在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120.62万人,比上年减少1.2万人,减少1%;在初中就读的随迁子女44.62万人,比上年增加0.89万人,增长2%。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均办学规模,小学由上年的1227人提高到1308人,初中由950人提高到967人。全省小学6个班以下小规模学校(教学点)131所;初级中学6个班以下学校44所。小学班均规模由上年的39.1人上升到39.7人,初中班均规模由上年的41.7人上升到42.3人。
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11.04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4平方米; 生均图书为34.8册,比上年增加0.2册;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的比例为99.7%,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比例、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校数比例均为99.8%。有校医院(卫生室)校数3138所,占全省小学学校数的比例为99.8%,有学校首席信息官校数2942所,占全省小学学校数的比例为93.6%。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24.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8平方米;生均图书为59.8册,比上年增加0.6册 ;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的比例为99.7%,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99.8%,理科实验仪器达标校数比例为99.6%,有校医院(卫生室)校数1787所,占全省初中学校数的比例为99. 9%,有学校首席信息官校数1702所,占全省初中学校数的比例为94.9%。
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
全省幼儿园7067所。在园幼儿177.6万人(含托班),在园人数比上年减少19.65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超过100%。全省幼儿园专任教师14.69万人,比上年减少0.87万人,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
2023年全省特殊教育学校87所,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学生5332人,比上年增加806人。特殊教育在校生27069人,比上年增加2201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13400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附设特教班和中小学送教上门)残疾儿童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为2642人、13669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和在校生总数的49.5%、50.5%。特殊教育小学阶段在校生16069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总数的59.4%;初中阶段在校生7822人,占28.9%;高中阶段1114人,占4.1%;中等职业教育阶段1803,占6.7%;学前教育阶段在校生261人,占0.9%。
高中段教育
全省高中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共有学校1007所,招生54.15万人,在校生为159.43万人。全省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普及率超过99%。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为99.58%,比上年提高0.09个百分点,升入普高和中职的普职比为56.9:43.1,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9%。
普通高中。学校650所,比上年增加9所;招生30.79万人,比上年增加0.79万人,增长2.6%;在校生88.76万人,比上年增加2.32万人,增长2.7%;毕业生27.79万人,比上年增加0.87万人,增长3.2%。专任教师7.99万人,比上年增加0.16万人,生师比11: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88%,比上年增长0.03个百分点。生均校舍建筑面积34.9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9181.15元;生均图书64.3册。普通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比例为99.5%,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比例、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理科实验仪器达标校数比例均为99.7%。有校医院(卫生室)校数648所,占全省高中学校数的比例为99.7%,有学校首席信息官校数616所,占全省高中学校数的比例为94.8% 。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校357所,招生23.36万人,在校生70.67万人,毕业生22.3万人。中职(以下中职相关数据不含技工学校)毕业生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为16.77万人。专任教师3.91万人,生师比12.9: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8.6%,比上年提高0.2%。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和专业课教师的比例分别为45.9%、89.7%。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9.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平方米;生均图书48.8册,比上年增加5.5册;生均仪器设备值16571.49元,比上年增加2688.04元。
普通高等教育
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109所,其中:普通本科学校58所(含独立学院15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所,专科层次职业学校49所,其中高等专科学校1所。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比例为1:3.9:3.6。
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招生54279人,其中:博士生6343人,硕士生47936人,招生总数比上年增加2802人,增长5.4%;在学研究生(含非全日制)164293人,其中:博士、硕士在校生分别为24714人、139579人,在学总数比上年增加13086人,增长8.7%;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毕业生38334人,其中: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为3185人、35149人,毕业生总数较上年增加10864人,增长39.5%。地方属普通高校招收研究生(含非全日制)40763人,其中:博士生1945人,硕士生38818人,招生总数比上年增加2233人,增长5.8%;在学研究生(含非全日制)117555人,其中:博士、硕士在校生分别为6253人、111302人,在学总数比上年增加10457人,增长9.8%;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毕业生29338人,其中: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为760人、28578人,毕业生总数较上年增加9635人,增长48.9%。
全省普通本专科招生40.97万人,比上年增长1.8%,其中部属院校招生0.64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地方属高校招生40.34万人,比上年增长1.8%。本科(含职业本科)招生21.38万人,增长2.6%,高职(高专)招生19.6万人,增长1%;在校生数129.15万人,增长3%,其中本科(含职业本科)在校生74.77万人,增长4.6%,高职(高专)在校生54.37万人,增长1%;毕业生35.9万人,增长3.7%。全省普通本、专科招生比达52.2:47.8,其中地方属高校本、专科招生比51.4:48.6。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11.86万人,比上年增加0.4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8.25万人,增加0.41万人。专任教师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所占比例达到42.4%,与上年基本持平;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比例90.1%,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
普通高校校舍建筑总面积5086.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64.56万平方米,增长3.3%;图书13901.91万册,比上年增加378.9万册,增长2.8%;仪器设备值415.67亿元,比上年增加36.07亿元,增长9.5%。
成人教育与职业培训
全省独立设置成人高校8所,另有84所普通高校举办成人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专科招生19.52万人,比上年减少1.36万人,减少6.5%;在校生41.17万人,比上年增加0.91万人,增长2.3%;毕业生17.77万人,比上年增加1.63万人,增长10.1%。成人学历教育以函授和业余为主,函授和业余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97.7%。
民办教育与中外合作办学
2023年,全省共有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校16所,独立学院15所,中外合作办学2所。民办(含中外合作办学)普通本专科招生为11.03万人,较上年增加0.35万人,增长3.3%;在校生为33.96万人,比上年增加1.04万人,增长3.2%,招生、在校生各占全省普通本专科招生、在校生总规模的26.9%、26.3%。其中独立学院共招生3.73万人,比上年增加0.06万人;在校生12.57万人,比上年减少0.08万人;独立学院招生数、在校生数分别占全省普通本科招生数和在校生数的18.1%、17.2%。
全省有民办普通高中252所,在校生22.69万人,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5.6%;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47所,在校生8.2万人,占中等职业教育(不含技工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6.3%。民办普通初中187所,在校生16.81万人,占普通初中在校生总数的9.7%。民办普通小学90所,在校生24.82万人,占普通小学在校生总数的6%。民办幼儿园3568所,在园学生52.37万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29.5%。
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专任教师总数11.57万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6%,其中:民办幼儿园4.32万人;民办中小学5.1万人;民办中职学校(不含技工学校)0.51万人;民办普通高校(含中外合作办学)1.65万人。